本报讯(通讯员 李成国)近日,在大荔县发生了一件因家庭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罪案件,儿媳常花(化名)因和其婆婆李青(化名)在家务事上发生争执,竟动手将婆婆打伤,这起案件引起了当地社会的广泛关注。案件在审理过程中,全国人大代表马红丽充分发挥了解村情民意的优势,积极参与到调解工作中,与大荔县人民法院法官一起耐心劝导、释法说理,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,该案得到圆满化解。
大荔县法院经审理查明常花与李青因电表分装之事产生纠纷,随即发生撕扯行为,常花将李青拉倒在地,造成李青左肩部、右股骨骨折等多处受伤,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,李青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。
全国人大代表马红丽与大荔县法官考虑到婆媳关系的特殊性,为尽快修复双方之间感情,避免亲情彻底破裂,从亲情、道德、法律等多方面对婆媳双方进行调解,最大程度上帮助当事人弥合亲情、消解矛盾。经过耐心调解,最终常花与李青达成和解,常花赔偿李青相关费用,李青对常花的行为表示谅解。大荔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及证据对常花作出缓刑的判决。
“人大代表+法院”的联动发力,为深入基层、群众将矛盾纠纷源头化解、就地化解、实质性化解打下基础,也为诉源治理注入了新动能。下一步,大荔县法院将继续探索“人大代表+法院”互动融合的新模式、新路径,秉持“调解优先、及时高效”的基本原则,凝聚为民解忧的强大合力,激活基层治理的“一池春水”。